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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商協會:因債券業務違規 對浦發銀行和萬盛城投予以自律處分

      新華財經|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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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通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城市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經2022年第2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對其予以自律處分。

      新華財經北京10月26日電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26日通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和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城市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盛城投”)存在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經2022年第2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對其予以自律處分。

      通報稱,浦發銀行作為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在為發行人衢州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衢州國資”)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對衢州國資相關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監測和督導不到位;盡職調查報告形式不完整,未充分反映盡職調查的過程和結果。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浦發銀行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萬盛城投”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一季度財務報表,于2022年6月6日補充披露;未及時披露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7月、8月對董事長、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形成的有權決策或決議信息,于2022年9月8日補充披露;未及時披露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萬盛城投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王航予以誡勉談話。


      編輯: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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